商丘师范学院文件
商师教政〔2024〕8号
商丘师范学院关于印发《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教育教学能力考核方案(2024年)》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现将《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教育教学能力考核方案(2024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学习贯彻落实。
商丘师范学院2024年3月25 日
商丘师范学院
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
教育教学能力考核方案(2024年)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35号)和师范专业认证的相关文件精神,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改革,促进师范生就业,结合我校师范教育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深入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改革,完善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制度,形成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考、评、测一体化的教师职业能力测试体系,提升师范生的教育教学能力和水平,提高师范类专业人才培养质量,推进教师资格免试认定改革,让真正乐教、适教、善教的优秀人才进入教师队伍,努力培养造就党和人民满意的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
二、组织机构
为做好师范生教师资格免试认定工作,学校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教学的副校长担任,副组长由教务处、教学评价与教师发展中心、师范生职业技能训练中心负责人担任,成员由教务处、学生处和各师范专业学院等相关单位人员组成。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和教师资格免试认
定工作,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师范生职业技能训练中心,师范生职业技能训练中心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任务分工
教务处、师范生职业技能训练中心和相关单位负责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办法制定、能力考核结果审定、相关材料及数据报送、证书制作与颁发及协调保障工作。
师范生职业技能训练中心和各相关学院负责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的具体组织和实施工作。各师范类专业所属学院严格按照培养方案所确定的培养目标和培养方向,根据专业实践性教学的实际开展情况,科学划定师范生的任教学段和过程性考核内容,制定各学科考核实施细则。
四、工作要求
1.各相关单位及工作人员要高度重视,认识到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工作对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改革工作的重要性,并以此为抓手,提升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提高师范生人才培养质量。
2.各相关单位及工作人员要按照上级要求,及时开展相关工作,按时上报数据和材料。
3.师范生职业技能训练中心和各相关学院须做好考核材料的存档工作,存档有效期为三年。
五、附则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师范生职业技能训练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
商丘师范学院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方法
(2024年)
一、考核原则
围绕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落实“一践行三学会”,促进师范生践行师德规范,涵养教育情怀,学会教学,学会育人,学会发展;按照国家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标准、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标准、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2022年版)、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2020年修订版),突出人才培养的过程性和实践性,将教育教学活动和教育教学能力纳入考核体系;坚持科学、公平、安全、规范的原则,有序推进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工作。
二、考核对象
纳入免试认定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改革专业的师范类应届本科生。
三、考核内容
按照国家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标准、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标准,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主要包括培养过程性考核和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测试两部分。其中,培养过程性考核包括师范生师德素养、教师教育课程学业成绩、教师职业技能考核情况、教育实践完成情况,占比50%;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测试
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占比50%。
四、考核办法
师范毕业生在4月15 日前填写教师职业能力考核表基本信息,交于学院,即可视为申请考核,并参加教师资格免试认定。
(一)培养过程性考核
过程性考核着重考核“综合素质”,包括职业素养、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文化素养、基本能力等。
1.师德素养。本考核项占总成绩的10%,由学生所在学院负责组织评定,依据学生在校期间参加相关专业活动表现、教育实习见习研习活动表现及奖惩情况,成绩按百分制核算,60分及以上者视为通过,其中每个班级中90分及以上的学生人数占比不超过全班人数的30%。在校期间受记过及以上处分的学生本项成绩最高为60分。师德素养存在问题者,一票否决。
此部分考核材料须保存申请人的奖惩记录及相应证书的复印件(学生签字确认)。
2.教师教育课程学业成绩。本考核项占总成绩的20%,考核成绩为学生获得的本专业教师教育核心课程成绩的平均分,成绩按百分制核算,60分及以上者视为通过。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的教师教育类课程根据国家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标准和大纲进行设置,其教学内容涵盖国家教师资格考试中的相应内容。
此部分考核材料须保存师范生提供、学院复核的相应成绩单
(学生签字确认)。
3.教师职业技能达标情况。本考核项占总成绩的10%,成绩按百分制核算,60分及以上者视为通过。考核内容为所属任教学段必备的职业技能(三字一话、班主任工作技能、现代教育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教师形体礼仪、微格教学训练、课堂教学技能等),取各项平均成绩计入教师职业技能考核成绩。
此部分须保留师范生的成绩单汇总表,学院盖章确认。
4.教育实践完成情况。本考核项占总成绩的10%,成绩按百分制核算,60分及以上者视为通过。考核内容包括教育见习、实习、研习(累计不少于18周),实践考核成绩构成为:校外实践考核成绩占比50%,校内实践考核成绩占比50%。
此部分须保留师范生的教育实践材料和成绩单汇总表,学院盖章确认。
过程性考核成绩公示三天,确认无误后在4月18 日之前汇总完毕。
(二)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测试
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测试着重考核“学科知识与能力”。
1.“学科知识与能力”笔试。本考核项占总成绩的20%,成绩按满分120分核算,70分及以上者视为通过。成立由省内外教师教育专家、一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高校学科专家等组成的命题专家组,根据教育部最新出台的教师职业能力标准、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国家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
标准和大纲、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拟定考核范围,制定试卷,题量不低于30小题,并建立试题库。应届毕业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学科知识与能力”部分的笔试由专业所属学院负责组织,各专业分别命题3套,重复率不得超过30%,并由师范生职业技能训练中心随机抽取一套进行考试。成立由校外一线名师、校内教师教育专家及学科任课教师等组成的试卷评阅专家组。测试时间120分钟。
此工作4月中旬完成,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把考试时间报备到教务处,测试期间教务处、师范生职业技能训练中心派专人督查,学院保存学生的试卷及登分册,由学院在登分册上盖章确认。
2.面试。本考核项占总成绩的30%,成绩按百分制核算,60分及以上者视为通过。根据《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标准(试行)》和《考试大纲(试行)》(面试部分)要求,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情境模拟等方式,通过备课、试讲、答辩等环节进行。成立由校外一线名师、校内教师教育专家及学科任课教师等组成的面试专家组。学生现场抽取试题,依据面试流程依次进行备课、试讲、答辩等环节考试。面试成绩现场计算,所有评委当场签字,即时生效。经学校选拔,获得参加国家级、省级教学技能比赛资格的学生,以及在学校组织的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中获得一等奖及以上者,面试环节酌情加分。
此工作4月25 日前完成,测试期间教务处、师范生职业技能训练中心派专人督查,学院保存学生面试的照片及录像,学院
在登分册上盖章确认。
3.免试认定。对于已经参加了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并且所有笔试科目均取得合格成绩的师范生,如其参加的笔试学段和科目与所学专业培养目标一致,可视作教师职业能力测试笔试合格。学生提供准考证及成绩证明,学院在纸质版上盖章确认。
不属于以上情况的,申请免试认定的师范生须参加学校组织的笔试和面试。
五、考核时间、成绩评定
(一)分项考试时间及成绩评定
1.培养过程性考核:当年4月中旬完成各项考核及成绩评定工作。
2.教师职业能力测试:当年4月下旬完成成绩评定工作。
(二)总成绩评定
教育教学能力考核总成绩由“培养过程性考核”与“教师职业能力测试”两部分构成,即:教育教学能力考核总成绩=培养过程性考核(师德素养10%+教师教育核心课程学业成绩20%+教师职业技能考核10%+教育实践完成情况10%)+教师职业能力测试(学科知识与能力笔试20%+面试30%)。
鉴于专业的特殊性,教育学专业、小学教育专业和学前教育专业的考核成绩构成及计算办法可在科学规划的基础上酌情调整。
4月份完成师范类专业毕业生的教师职业能力考核总成绩评
定工作。各项考核均通过,且总成绩在70分及以上者,视为通过考核。
4月27 日前,公示免试认定的结果,为期三天。公示无误后把《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表》及汇总表上报到师范生职业技能训练中心,时间截止到5月6 日。
六、证书发放
6月15 日以前,对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合格的应届师范专业毕业生,由校长签发《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证书有效期为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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