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35号)和师范专业认证的相关文件精神,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改革,促进师范生就业,结合我校师范教育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深入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改革,完善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制度,形成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考、评、测一体化的教师职业能力测试体系,提升师范生的教育教学能力和水平,提高师范类专业人才培养质量,推进教师资格免试认定改革,让真正乐教、适教、善教的优秀人才进入教师队伍,努力培养造就党和人民满意的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
二、组织机构
为做好师范生教师资格免试认定工作,学校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教学的副校长担任,副组长由教务处、教学评价与教师发展中心、师范生职业技能训练中心负责人担任,成员由教务处、学生处和各师范专业学院等相关单位人员组成。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和教师资格免试认定工作,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师范生职业技能训练中心,师范生职业技能训练中心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任务分工
教务处、师范生职业技能训练中心和相关单位负责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办法制定、能力考核结果审定、相关材料及数据报送、证书制作与颁发及协调保障工作。
师范生职业技能训练中心和各相关学院负责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的具体组织和实施工作。各师范类专业所属学院严格按照培养方案所确定的培养目标和培养方向,根据专业实践性教学的实际开展情况,科学划定师范生的任教学段和过程性考核内容,制定各学科考核实施细则。
四、工作要求
1.各相关单位及工作人员要高度重视,认识到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工作对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改革工作的重要性,并以此为抓手,提升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提高师范生人才培养质量。
2.各相关单位及工作人员要按照上级要求,及时开展相关工作,按时上报数据和材料。
3.师范生职业技能训练中心和各相关学院须做好考核材料的存档工作,存档有效期为三年。
五、附则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师范生职业技能训练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商丘师范学院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