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师范学院文件
商师教政〔2023〕5 号
商丘师范学院
关于印发《商丘师范学院师范生免试认定
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教育教学能力考核方案》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现将《商丘师范学院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幼儿园)教师 资格教育教学能力考核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学 习贯彻落实。
商丘师范学院
2023 年 4 月 11 日
商丘师范学院
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幼儿园)教师
资格教育教学能力考核方案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 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 号)《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 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 师函〔2022〕35 号)和师范专业认证的相关文件精神,推进师范生 免试认定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改革,促进师范生就业,结 合我校师范教育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深入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改革, 完善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制度,形成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 价相结合,考、评、测一体化的教师职业能力测试体系,提升师 范生的教育教学能力和水平,提高师范类专业人才培养质量,推 进教师资格免试认定改革,让真正乐教、适教、善教的优秀人才 进入教师队伍,努力培养造就党和人民满意的高素质专业化创新 型教师队伍。
二、组织机构
为做好师范生教师资格免试认定工作,学校成立专项工作领 导小组,组长由分管教学的副校长担任,副组长由教务处、教学 评价与教师发展中心、师范生职业技能训练中心负责人担任,成 员由教务处、学生处和各师范专业学院等相关单位人员组成。领 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和教师资格免试认 定工作,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务处,教务处处长兼任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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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主任。
三、任务分工
教务处、师范生职业技能训练中心和相关单位负责师范生教 育教学能力考核办法制定、能力考核结果审定、相关材料及数据 报送、证书制作与颁发及协调保障工作。
师范生职业技能训练中心和各相关学院负责师范生教育教学 能力考核的具体组织和实施工作。各师范类专业所属学院严格按 照培养方案所确定的培养目标和培养方向,根据专业实践性教学 的实际开展情况,科学划定师范生的任教学段和过程性考核内容, 制定各学科考核实施细则。
四、工作要求
1.各相关单位及工作人员要高度重视,认识到师范生教育教 学能力考核工作对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幼儿园)教师 资格改革工作的重要性,并以此为抓手,提升师范生教育教学能 力,提高师范生人才培养质量。
2.各相关单位及工作人员要按照上级要求,及时开展相关工 作,按时上报数据和材料。
3.师范生职业技能训练中心和各相关学院须做好考核材料的 存档工作,存档有效期为三年。
五、附则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商丘师范学院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办法
附 件
商丘师范学院
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方法
一、考核原则
围绕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落实 “一践行三学会”,促进师 范生践行师德规范,涵养教育情怀,学会教学,学会育人,学会 发展;按照国家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标准、师范生教 师职业能力标准、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 2022 年版)、 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2020 年修订版),突出人才培养 的过程性和实践性,将教育教学活动和教育教学能力纳入考核体 系;坚持科学、公平、安全、规范的原则,有序推进师范生教育 教学能力考核工作。
二、考核对象
纳入免试认定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改革专业的师范类 应届本科生。
三、考核内容
按照国家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标准、师范生教师 职业能力标准,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主要包括培养过程性考 核和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测试两部分。其中,培养过程性考核包 括师范生师德素养、教师教育课程学业成绩、教师职业技能考核 情况、教育实践完成情况,占比 50%;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测试
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占比 50%。
四、考核办法
师范毕业生在 4 月 15 日前填写教师职业能力考核表基本信息,交 于学院,即可视为申请考核,并参加教师资格免试认定。
(一)培养过程性考核
过程性考核着重考核 “综合素质”,包括职业素养、教育法 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文化素养、基本能力等。
1.师德素养。本考核项占总成绩的 10%,由学生所在学院负 责组织评定,依据学生在校期间参加相关专业活动表现、教育实 习见习研习活动表现及奖惩情况,成绩按百分制核算,60 分及 以上者视为通过,其中每个班级中 90 分及以上的学生人数占比 不超过全班人数的 30%。在校期间受记过及以上处分的学生本项 成绩最高为 60 分。师德素养存在问题者,一票否决。
此部分考核材料须保存申请人的奖惩记录及相应证书的复 印件(学生签字确认)。
2.教师教育课程学业成绩。本考核项占总成绩的 20%,考核 成绩为学生获得的本专业教师教育核心课程成绩的平均分,成绩 按百分制核算,60 分及以上者视为通过。其中,师范生免试认 定改革线上教师教育专题培训课程修满 20 学时者,此培训学分 为 60 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 1 个学时,累加 2 分,最高分不超 过 100 分。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的教师教育类课程根据国家中小 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标准和大纲进行设置,其教学内容涵
盖国家教师资格考试中的相应内容。
此部分考核材料须保存师范生提供、学院复核的相应成绩单 和显示线上专题培训姓名、学时的截图纸质版(学生签字确认)。
3.教师职业技能达标情况。本考核项占总成绩的 10%,成绩 按百分制核算,60 分及以上者视为通过。考核内容为所属任教 学段必备的职业技能(三字一话、班主任工作技能、现代教育信 息技术应用能力等),取各项平均成绩计入教师职业技能考核成 绩。
此部分须保留师范生的成绩单汇总表,学院盖章确认。
4.教育实践完成情况。本考核项占总成绩的 10%,成绩按百 分制核算,60 分及以上者视为通过。考核内容包括教育见习、 实习、研习(累计不少于 18 周),实践考核成绩构成为:校外实 践考核成绩占比 50%,校内实践考核成绩占比 50%。
此部分须保留师范生的教育实践材料和成绩单汇总表,学院 盖章确认。
过程性考核成绩公示三天,确认无误后在 4 月 18 日之前汇 总完毕。
(二)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测试
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测试着重考核 “学科知识与能力”。
1. “学科知识与能力”笔试。本考核项占总成绩的 20%,成 绩按百分制核算,70 分及以上者视为通过。成立由省内外教师 教育专家、一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高校学科专家等组成的
命题专家组,根据教育部最新出台的教师职业能力标准、中小学 和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国家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标准 和大纲、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拟定考核范围,制定试 卷,并建立试题库。应届毕业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学科知识与 能力”部分的笔试由专业所属学院负责组织,各专业分别命题 3 套,重复率不得超过 30%,并由师范生职业技能训练中心随机抽 取一套进行考试。成立由校外一线名师、校内教师教育专家及学 科任课教师等组成的试卷评阅专家组。测试时间 120 分钟。
此工作 4 月中旬完成,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把考试时间报备 到教务处,测试期间教务处、师范生职业技能训练中心派专人督 查,学院保存学生的试卷及登分册,由学院在登分册上盖章确认。
2.面试。本考核项占总成绩的 30%,成绩按百分制核算,60 分及以上者视为通过。根据《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标准 (试行)》和《考试大纲(试行)》(面试部分)要求,面试采取 结构化面试、情境模拟等方式,通过备课、试讲、答辩等环节进 行。成立由校外一线名师、校内教师教育专家及学科任课教师等 组成的面试专家组。学生现场抽取试题,依据面试流程依次进行 备课、试讲、答辩等环节考试。面试成绩现场计算,所有评委当 场签字,即时生效。 经学校选拔,获得参加国家级、省级教学 技能比赛资格的学生,以及在学校组织的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中 获得一等奖及以上者,面试环节酌情加分。
此工作 4 月 25 日前完成,测试期间教务处、师范生职业技
能训练中心派专人督查,学院保存学生面试的照片及录像,学院 在登分册上盖章确认。
3.免试认定。已通过国家教师资格笔试或面试的学生,以该 生国家教师资格考试成绩为准。
学生提供准考证及成绩证明,学院在纸质版上盖章确认。
五、考核时间、成绩评定
(一)分项考试时间及成绩评定
1.培养过程性考核:每年 4 月底前完成各项考核及成绩评定 工作。
2.教师职业能力测试:原则上第六学期完成成绩评定工作。
(二)总成绩评定
教育教学能力考核总成绩由“培养过程性考核”与“教师职 业能力测试”两部分构成,即:教育教学能力考核总成绩=培养 过程性考核( 师德素养 10%+教师教育核心课程学业成绩 20%+教 师职业技能考核 10%+教育实践完成情况 10%)+教师职业能力测 试(学科知识与能力笔试 20%+面试 30%)。
鉴于专业的特殊性,教育学专业、小学教育专业和学前教育 专业的考核成绩构成及计算办法可在科学规划的基础上酌情调 整。
4 月份完成师范类专业毕业生的教师职业能力考核总成绩评 定工作。各项考核均通过,且总成绩在 70 分及以上者,视为通 过考核。
4 月 25 日前,公示免试认定的结果,为期三天。公示无误 后把《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表》及汇总表上报到师范生职业 技能训练中心,时间截止到 4 月 29 日。
六、证书发放
6 月 15 日以前,对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合格的应届师范专业 毕业生, 由校长签发《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证书有效期 为 3 年。
商丘师范学院党政办公室 |
2023 年 4 月 11 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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